強夯工程試夯區的面積不宜過小,一般夯點安頓其縱橫排數不宜少于5排,有必要確保四排。因過少則反映不出夯點之間能量疊加之后實踐的加權處理深度。檢測點個數受限(因檢測不能在邊沿夯點之外,而應布在沒邊都有兩排圍住的區域之類)檢測點越少,檢測方法越單一,所取得檢測數據就越具有偶然性,缺少各種方法的互為參照性,其代表性和真實性都難以確保。而規范中舉薦的試夯區面積也不得少于400㎡。
夯前宜埋設好夯點四周的地表沉降或拱起點觀測點,應留心兩夯點正中間觀測點的埋設,應記載每擊的地表變形量。
詳實地記載每擊的錘擊貫入度,在現場畫出夯沉曲線圖,并留心觀測和描繪已出現的各種現象的發生與展開,如拱起量、每擊的長度、寬度改動等,結合試夯的效果或已認可的夯沉深度來承認單點強夯擊數。
留心觀測并記載每邊夯后的場所沉降量。它是微觀點評強夯效果,如場所緊縮量、場所濕陷量的重要依據之一;一同又是教導正式夯擊的填料厚度、控制夯后所需場所標高的僅有依據,防止發生填料量或土方量重復分配所發生的浪費,因而有必要正確真實的測量其標高改動,切忌將試夯區以外的土或填料面向試夯區,又誤將滿夯后的場所標高與原場所標高之差作為真實的場所夯沉量加以運用,來教導正式施工,因正式施工的面積遠大于試夯區,在場所平整時,沒那么多區外土可向區內推,工程夯的場所夯沉量將大于試夯區的夯沉量,構成標高失控,發生許多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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